时间:2023-06-04 浏览:131
各学院、部门:
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-2025)》的通知(皖教秘督〔2021〕9号)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,请一并贯彻落实。
一要高度重视。经学校批准,我校定于2024年下半年接受教育部新一轮审核评估,请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全面宣传动员,认真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准备工作。
二要深化改革。各单位要坚持“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以评促强”和学生发展本位,强化“学生中心、产出导向、持续改进”理念,大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,推动人才培养范式从“以教为中心”向“以学为中心”转变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-2025)》的通知
教务处
2021年6月2日